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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11月15日,龙口市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,主犯刘兴田等已被抓获,同案犯刘培春在逃。 刘培春,男,27岁,身高175cm左右,较瘦,长方脸,留分头,右手食指发育不全,前端明显细小,身份证号码:370681197811267013,住址:龙口市石良镇石良集村。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工作,发现犯罪嫌疑人后立即报告公安机关。对于提供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的,公安机关予以保密并奖励人民币10000元;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,公安机关奖励人民币20000元。对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处。
举报电话:0535-8519110 110或0535-8788824 龙口市公安局 2005年11月15日
附犯罪嫌疑人照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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