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篇旧文跟一贴
昨晚下班,行至大润发北门,见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面前写了一行字:乞求六元钱吃饭,买车票回家。字写的很漂亮,龙飞凤舞,标点符号一个不少。我冷漠地看了他一眼,没有伸出援助之手。因为在我快走近他时,发现一个女士已经给了他十元钱。既然已经得到了超额的援助,怎么还不走呢?是真需要帮助,还是新式的骗子?果不然,今天中午,我又在长途汽车站对面见到了他,还是衣冠楚楚,还是那几个龙飞凤舞,不缺标点符号的字。
眼前的情景,使我不仅想起半个月前,去火车站送朋友时,遇到一个衣着华丽抱着孩子的女人。她自称钱包被偷,请求给予五十元钱的车票援助。在与朋友可怜过那因饥饿而大哭的孩子,憎恨过那没人性的小偷后,三个人援助了150元钱让她与孩子吃过饭再返程回家。
几天后接朋友电话告知:那女人根本不是什么落难者,现在又到三站行骗,被他当面戳穿。
我愕然……
现在,在天桥上、车站旁等繁华的地段,经常看见有衣着华丽的青壮小伙或妇女跪在地上,面前写着家遇火灾,或家人重病等“为生活所迫”之类的字来乞求行人的怜悯。有些则捧着一个破碗,拄者一根拐杖逢人便点头哈腰,乞求路人的施舍。这些乞讨方式刚出现时,还有较多的人会“捧场”。但时间长了见的多了,行人的心麻木了乞讨者也麻木了。人们漠然地行走于城市间,有时碰见乞讨者,会突发悲天悯人之心从怀中掏出些许硬币,扔向破碗,乞讨者“感激”的一笑,而行人却不耻地扬长而去,像一个讽刺的小品来点缀着城市……
他们心中是怎么想的,又有谁知道呢?他们的“生活所迫”似乎值得原谅,但想想将自尊抛之于地,任人践踏,还笑的那么灿烂,却是剥夺了那些真正为生活所迫人的权利,他们值得原谅吗?有时看见些断手断脚或是伤这伤那的乞讨者,他们确实可怜,确实需要怜悯、需要帮助,但那些衣冠楚楚的小伙子,他们真的就无能为力吗?唉~~ 只是他们放弃了自尊,选择了这种“求人”的生活方式。虽然狠不下心去责怪什么,但想想也是可悲啊!他们的可悲使原本那些急需救助的人失去了社会的温暖。
春天来了,趴在凉地上那种“苦日子”已经过去,演这样小品的人开始陆续登场,越来越多。对这些人我不知道应称他们为什么,是“演员”,乞讨者,还是骗子?
另,后来又见其人的一段小插曲:
两座山碰到一起不易,但茫茫人海之中连续三天都能见到同一个人,见到他在干同一样事情,也是“缘分”吧?
也许是烟台这个地方太小了,也许真是“缘分”到了。今天与朋友去毓璜顶附近办事,又看到了这个在“求”六元钱的小伙子。不过这次不是跪着,而是在蹲着,也许是累了吧?朋友远远的就认出了他,对我说:这个小伙子挺聪明的。
聪明?我不解地问道。你想啊,他说:谁正好带六元钱啊?就是真有六元,一般人也会给他十元的,这就是他的聪明之处,我去试一试他。说完紧行几步走了过去。
朋友告诉那个小伙子,看他身强力壮的干活还能行,想每天给他三十元钱招聘他。不料想,那小伙子吱唔了半天竟然没答应。
朋友走之前给他丢下了一句话:小伙子,你是只要钱不要脸了!
[
本帖最后由 天涯 于 2008-9-18 13:43 编辑 ]